未签订劳动合同,三月一号入职的,之前口头说了实习四千,转正五千,实习是转正的百分之80三个月转正,但四月份发三月份工资只有3000元,我问了说谈的就是这个价格,之后我提出离职老板和我谈工资,第一个月3200,把两百补发给我了,第二个月4000,第三个月4500,随后1-2个月涨到五千,知道写下来微信发给老板 老板回复差不多,未签订任何文件,劳动合同,现在八月份发的七月份工资只有4500,我去问了,说八月份的工资才会算,于是我想离职,今天2019.8.19去找老板谈的,希望做完这个月离职,但老板说必须提前一个月,我说我有事,和老板讨论内容录音了,老板的意思是随便我,要走就走,但他要把我的社保公司承担部位都从我八月份的工资里扣掉,我不肯,没有这种说法,我现在就想离职,老板说的话有太多不靠谱的地方了,之前和我谈工资该涨工资的时候,都不发,每次我都要去讨,所以我想尽快离职,有没有懂法律的告诉我怎么办,能直接离职还能拿到工资吗?这合理吗
你可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2条”提出离职,然后带上你之前工作的证据去申请仲裁。
仲裁主张,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4月1号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共计:4个月。
仲裁需要的材料如图,如果找不到地址,打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