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婚姻关系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怎样

如题所述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解除方式为: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 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 结婚证 ,宣告该婚姻无效 二、法院如何处理无效婚姻案件 (一)受理和判决。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 婚姻法 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 结婚 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 财产分割 和 子女抚养 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二)未达婚龄 同居 的情况。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三)重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 诉讼 。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四)程序。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 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能生效的,如果符合无效婚姻中情况的一种,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材料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材料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是不能够判定婚姻无效的,需要走正常的 离婚程序 。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12
  同一婚姻关系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1、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2、应当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和离婚案件加以区别。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3、如果婚姻关系被确认有效,即可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案内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应当继续审理。
第2个回答  2023-05-04
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属于婚姻法中保护的夫妻关系范围。所以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解决。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一般会按份共有或者平均分割,同时无效婚姻双方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无效婚姻的解决方法,说明如下三点: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3.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