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变量变辩证关系原理方法论

如题所述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如下:

一、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然准备,质变是量边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方法论:

1、古代哲学方法论

中国古代哲学观源自人们对时空观念的形成,因此中国古代哲学方法可以从时空观念谈起。千百年来,中国古代哲学方法对国人思维,行为方式的影响深刻。

2、近代哲学方法论

把法国的笛卡尔,和英国的培根选做西方近代哲学的开创者,原因在于这两人都将人的思考能力作为研究的对象。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1、量变和质变互相依赖

质变依赖于量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量的变化积累起来,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起质变。这就是说,质变依赖于量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事物的质变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以量变为基础,是由逐渐的、不明显的量变所准备好的。

2、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之中有质变,质变之中有量变

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又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所谓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非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到质和由质到量的变化过程。事物的变化总是首先从量变开始,量变在一定范围内即不突破度时,就不会引起质变。但是当量变达到关节点时即突破了度的极限时,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它巩固和完成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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