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通报郴州桂阳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如题所述


11月27日,桂阳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复核确认阳性。
感染者1:谭某某,男,19岁。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22:09从郑州乘K1347次列车返回郴州,期间于5车、6车往返上厕所3次,并且在6车至9车厢之间有走动。
11月26日13:30抵达郴州火车站,下车后进入外省人员专用通道,在登记处登记信息,在临时隔离点等候转运。15:00乘坐闭环转运专车返回桂阳县定点隔离酒店。
11月27日00:50经桂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09:30经郴州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刘某某,男,57岁。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23:00从广州市海珠区和11月25日阳性感染者曹某娟、11月26日阳性感染者曹某兵一起乘坐出租车到番禺区,自驾私家车经106国道转107国道返郴。
11月25日11:17在107国道与郴资桂大道交汇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停车。11:45联系桂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驾车回桂阳县定点隔离酒店。
11月27日14:15经桂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20:50经郴州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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