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青年人才认定标准(洛阳青年人才认定条件本科双一流)

如题所述


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建设顺利,现已具备入住条件。
公寓基本情况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位于洛龙区宜人东路与尚贤街交口,现有房源800套,户型分别为120_、90_、60_。精装修到位,家具家电齐全,可拎包入住。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时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379-69865958;0379-63913156
附件:
1.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2.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3.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
文章来源: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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