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要辞职,单位不能以任何原因不出具离职证明,这有违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法里面也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员工自愿离职行为,更不能因为离职变相惩罚等方式,如果任何一个单位敢这样做,离职人员可以选择状告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一些正规的公司劳动合同签署都很正规,除了一些小公司,所以,我们在选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
一、单位法定义务
我们从法律上来看,员工离职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是否交接工作并不是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也就是说,员工就算不交接工作,用人代为也不能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这是不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办理交接工作前拒绝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仅会影响劳动者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还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中明确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当公司中的员工离职,人事部门应该主动给予离职人员出具离职证明,相反,这也是保护公司的一种措施。
三、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有些用人单位不要因为员工的离职而不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这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也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