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如果将残疾儿童送往儿童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俩分开了,孩子能送到福利院吗?
如果父母的国籍不同,也能送到福利院吗?
谢谢你,回答的这么多,但我说的不是孤儿或弃婴,而是有父母的残疾儿童,夫妻俩已经分开了,而且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办?或者,有什么其他办法?这种情况福利院能接受吗?

将残疾儿童送往儿童福利院需要:

1、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证明办理入院手续;

2、进行入院体检。

有市区户口的因其生父母早逝而沦为孤儿,又无亲属认养的,经所在街道(乡镇)或公安机关确认后,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发现弃婴,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乡镇)或公安部门应通过媒体查找其生父母或亲属,经公告确认找不到父母和亲属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扩展资料:

《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收容程序》

一、安全岛弃婴收容程序:

第一步:收到弃婴延迟报警器启动

第二步: 门卫及时巡查并保护现场

第三步:门卫电话报警、同时通知行政和医疗值班人员

第四步:按程序完成婴儿入院登记及体检手续

第五步:将婴儿送入留观病房

二、 院外弃婴、弃儿收容程序:

第一步:派出所民警将弃婴(弃儿)送至儿童福利院

第二步:门卫通知行政和医疗值班人员

第三步:按程序完成婴儿入院登记及体检手续

第四步:将婴儿送入留观病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院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收容程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不能这样送去了,福利院不会接收这样的孩子。
如果你们两都不想带着孩子生活了,可以考虑放去残联办的全托机构(在那里吃、住,有专人照顾的),不过每月要交钱(几百到一千多吧)。而且还不是这么好进,因为里面的床位都分配好的了,如果要新的除非有人退出。一般人把孩子或家人放那里都是因为不想照顾他们。

有些私人办的就好进,但费用都很贵。

如果说你没能力抚养,而孩子又是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或者残疾人补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01
社会福利院接收孤残儿童程序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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