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知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写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我的应发工资是4000元,应该怎么填?(我向

单位通知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写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我的应发工资是4000元,应该怎么填?(我向单位提出劳动报酬应该填税前4000元,可是单位不同意,至今合同还没签哪!)着急!!!

确实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一般单位签合同,都将工资填的比较低,这样的话,如果不发生纠纷,什么都好说,一旦发生纠纷,吃亏的往往是劳动者个人。

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好讲的,总是要在单位和金钱之间作出选择,鱼与熊掌不能兼得,这不是法律问题,是选择问题。

我个人意见,如果单位还不错,工作也顺心,就最好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和单位计较,让填多少就填多少算啦,如果单位不合适,想换单位的话,那就随意啦。有钱就是任性,有技术或能力也可以任性。

你有时间了,也可以看下《劳动法》http://www.chnlawyer.net/law/else/1334.html,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还有《劳动合同法》http://www.chnlawyer.net/law/else/3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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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11
公司不同意就没办法强迫,但你的工资是可以通过工资条,或者转账记录,参照同工种等方式体现出来的!所以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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