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长期不兑换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超过6个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债权了。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付款人不付款了,但是出票人仍要承担付款的责任。如果再超过6个月,出票人的责任也解除了。说白了,就是全体债务人的责任全部解除了,再也不欠你的钱了,持票人的支票上记载的钱打了水漂了。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
第92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第17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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