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怎样算拒载?

时间:10月12日17:46,地点:临园路汉龙桥公交站旁(时代大厦楼下)。车号:川BD4188.乘客(2人):师傅,到御营坝。司机:我*&¥%&……%¥#&……

楼主,您好!首先,关于拒载: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释义》的相关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营运的主要目的,就是按照乘客的要求将乘客送到指定的目的地。出租汽车驾驶员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违背了出租汽车营运的根本宗旨,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典型的拒载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二是车辆显示停运标志,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三是车辆接受了出租汽车调度中心电话预约,为按约完成运输活动的行为。以下六种情形可不认定为拒载行为: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4、乘客要求出本行政区域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5、乘客携带宠物乘车而不按要求对宠物进行妥善保管;6、在机场、火车站等设有出租车调度站点的地方,乘客不按规定到制定地点排队乘车等。其次,如果以后您再遇到属于典型拒载行为之一的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运政监督投诉电话“96515”,以便及时得到帮助。最后,感谢你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关注!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2013年10月13日 查看更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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