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州高三毕业生即将踏上大学生活,暑假我去超市做了收银员 ,每个小时十点九元排休当天加班不涨工资,健康证和培训的费用满180个小时以后才会给我们,上个月十二号到二十号的工资只给了我409.19而我工作了41.9个小时(这是主管在电脑里算出来的工作时间)主管让我找人事部。我想知道我们的工资达到标准工资了吗?我又该怎么办?
因为有点累,要一直站着,离家又远,还要一直上晚班,我就跟经理说七月底辞职,她说排班到了八月六号让我上到八月六号,我就上了,结果又说不给我培训的钱了,300呢,说我们不诚信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