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了合同合同上也写了不坐满三个月辞工扣我们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合理嘛

如题所述

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未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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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1
既然合同中明确了,就要执行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这份合同,法律是支持的。所以按合同执行是正确的,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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