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在工地上上班,上班期间一个脚趾粉碎性骨折算几级工伤,赔

你好,请问在工地上上班,上班期间一个脚趾粉碎性骨折算几级工伤,赔付标准是什么,需要赔付哪些方面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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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在规定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就是工伤事故受害人,而要得到评定工伤残疾的,是由在工伤受害人经过治疗后,仍旧有伤残遗留的,那么就会在社保局指定的地点,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GB/T16180--2006)的相应条款评定后,得到工伤等级结论的,才是工伤伤残。
一般的粉碎性骨折在现在先进的医疗条件下,没有后遗症影响功能的,一般不会评定到工伤伤残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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