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有两所警校,具体如下:
1、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福建省警官学校,创办于1985年,1999年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4年2月,福建省政府批准组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设施完善,环境优美。2010年10月,福建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2、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简称“福建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福建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
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1月,学校新增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名单。
扩展资料:
警校分类
1、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公安类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
2、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
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建警察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建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