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问我借房产证做担保!!!有疑问??

我亲戚问我借房产证去做担保,金钱方面的问题,万一他们翻脸不认人,怎么讨回,可以写借条吗?那借条有用吗?另外银行问我们收回房子的话,我们可以用钱买回来吗?另外,拿去做担保有时间吗??什么时候可以归还?希望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我,万分感谢!!

拿房子去担保,就意味着,在银行还款到期时,你亲戚如果不能还款,银行可以拿你的房子去拍卖还款,如果你有钱也可以帮亲戚还款,然后拿回房子。
至于你说的问题,写字条没什么用,写了借条,如果你亲戚不还银行贷款,你的房子一样得拿去抵债,你房产做担保,银行肯定是要拿去抵债的,你最多只能在银行把房子拿去抵债后,拿借条向亲戚追债,和没借条没区别,因为担保人本来就有这个追债的权利的

至于担保的期限,当然是借款按期归还银行,不按时,肯定会被拿去抵债的。还清了,就没有担保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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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5
你其实为你亲戚提供的是<担保>。
你亲戚是被担保人,你是担保人。或者你们是连带担保。

《担保》就是按照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在被担保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承担约定法律责任时,担保人为之向被担保人的相对人(债权人),承担或者与被担保人共同连带承担履行债务或其他的法律责任。

假定,你的亲戚无法偿还债务,那么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担保要成立,也不仅仅是提供房产证这么简单,还需要你的签名等等。

不过如果这样做了,确实很不踏实,毕竟事情的发展变化属不可预料。
第2个回答  2010-07-15
你必须考虑清楚 你亲戚一旦清偿不了债务 你就要负责清偿后 向你亲戚要账
第3个回答  2010-07-15
不要!!!
房产作为担保物,有被用于偿债的风险
第4个回答  2010-07-15
凭感觉我是不会借的,开玩笑,房产证能随便给人吗?我也不是很懂这个,其他生意上的事还懂些,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害怕亲戚变相性的给我把房子卖了,而且你房产证一旦掉了的话以后你要卖房子什么的也许也会困难,我觉得什么都可以借,但这个借得也太大了吧,写借条有什么用,即使打官司法院判他没能力还你能把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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