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的地方叫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当事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