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16
1、若经过公证,则有效;如果没有经过公证,相关权利人可以向法院以老人意思不能自治为由请求撤销房屋所有权转移。
2、第一继承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继承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没有直接的继承权。若老人子女死亡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老人子女的遗产。
3、可以。若老人生前可以意思自治,老人的意愿属于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
4、因为房屋属于遗产,孙女不具有全部的所有权,所以不可以单独处分,不能买卖、租赁。老人已死,即使增加户口与另一孙女在同一户口本上,对房产的分配也没有影响。增加户口,应当征得另一人同意。
5、都没有居住权,其他权利人都可以以要求分配遗产为名,将房屋折价出售。
综上,爷爷去世时,应进行一次遗产分割,若没有分割,则认为放弃继承权,当奶奶去世时,应进行一次分割,子女ABCD四人平均分配遗产,孙子女无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