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经和哪些国家签订过条约,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1、1843年中国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2、1858年中国与俄国签订的《瑷珲条约》

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当时清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

3、1858年中国与美国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

主要内容:清政府倘准 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耶稣教教士得自由 传教;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确定领事裁判权。

4、1858年中国与俄国签订的《中俄天津条约》

主要内容:俄国得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俄国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俄国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5、1860年中国与英国签订的《中英北京条约》

主要内容: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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