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登记房东不办可以自己办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1-21

深圳居住登记必须房东办理,个人不可以办。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七条规定,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报的,应当先行申请居住登记账号。居住登记账号可通过网络申请,也可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

申报义务人指的是: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扩展资料:

对未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下列居住登记信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责令其改正,按照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2、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

3、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

4、入住、搬离现居住地的时间;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报的其他信息。

参考资料:深圳市公安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参考资料:广东政府服务网-居住登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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