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高”企业保障房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具备“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特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

具体包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营收超亿元且上年度增速超20%或者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法律依据:《“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安居政策》“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经厦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三高”企业中,当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