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公务员年度考核如何评定

如题所述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公务员的考核问题做出了规定。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25条的规定,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不难看出,其主要精神与早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如何实施年度考核的规定毫无二致。

扩展资料:

行政处分按从轻到重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撤职六种。行政警告具有提醒注重的意图,不会再犯,属于申请戒条。它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也可以由纪律机构选择是否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较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中最少的一种。

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在被处分警告期间,可以晋升更高的工资,但不能晋升更高的职位或级别。被党的警告过的党组织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内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得调到党内职务,也不得推荐到党外组织担任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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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2
关于党内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如何评定考核等次,各级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一般来说诫勉谈话和警告处分,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以基本称职居多。警告处分如果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处分且后果较为严重的的,会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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