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官司该怎么打?

我老爸从2009年开始在工地上做消防管道安装,今年6月份,在工地出事了。造成股骨颈骨折,六级伤残。住院一个月了,进行了第一次手术,已花费了15000元。现在在家静养,恢复的差不多的时候就要开始进行第二次手术了。工头却不愿出医疗费用了,他们最先要求私了,我们也同意。但是他们却说只支付20000元,而第二次的手术费需要40000多元。其中并不包括其他的费用,六级伤残已经算是严重的等级了。现在唯一的解决办法就只有打官司了,但是证人都是工头的人,现在的官司不知道该怎么打,请各位帮帮忙,提下意见。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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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6
首先要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之后才能向法院起诉。你说的证人是怎么回事不清楚,只要你们能够证明你父亲是在上班时出的事,并且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和违规操作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0-07-16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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