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后勤大集体职工退休工积金怎样办理

武汉理工大学后勤大集体职工退休工积金怎样办理

武汉理工大学职工退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武汉理工大学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持以下资料,到洪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缴存银行办理:

一、武汉理工大学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或者人社局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文件。
未取得上述证明文件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应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录入,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确认单》,经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结;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必须到分中心办理审核的提取类型有: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经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柜员在审核提取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三、其它类提取指南
(一)销户类提取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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