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别如下: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年报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体工商户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
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5、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
6、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时,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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