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派回生源地还可以改吗

如题所述

报到证派回生源地还可以改。
大部分未找到正式工作的毕业生适用此类情况。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相应的人社局或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报到证由本人按照上面所写地点前往报到。
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报到证”改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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