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适当惩戒学生吗?

如题所述

可以,但要符合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了实施教育惩戒的范围: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①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②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③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④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⑤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⑥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①点名批评;

②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③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④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⑤课后教导;

⑥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这些惩戒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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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6
惩戒应该把握尺度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教师惩戒学生就如同父母教训不听话的儿子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随着西方一些教育理念的引入以及国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才开始对教育惩戒产生疑问。尤其在一些学生遭到老师过分惩罚甚至虐待的新闻曝光后,教育惩戒更一度被认为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后教育方式的代名词。
“我们作为老师就需要指出错误,给他们正确的引导。现在不允许老师体罚学生,网络那么发达,一不小心就被爆料。”天津市蓟州区某中学教师高红(化名)说,学生们还处在认识世界、建立三观的阶段,更要注重引导培养。
高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教师肯定希望学生学习好,但大多数学生处于青春期,有时候比较叛逆。“对于一些太不听话的学生,教师应当有适当惩戒的权利,但惩戒要有度,不能给学生的心理和生理造成伤害,同时要了解学生的性格,对症下药,既要保护他们的颜面又要起到教育作用。”
高红说,有时候惩罚并不能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反而容易引发其抵触心理,所以应既有说服教育又有不过度的惩罚,让学生明白自己犯了错,需要改正。
“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个性,说服教育和惩罚更需要因人而异,要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看他们更适合哪种教育。”高红说。
张超(化名)是一位中学生的家长,他认为教师的惩戒要适度,“如果是棍棒底下出状元的度,那肯定不行,初中学生处于叛逆期,越打越骂可能会适得其反。但也不能过分地温柔教育,这会助长学生不好的习惯,所以教师应有权利对学生进行合理的惩戒”。
“如果我的孩子不听话,老师可以进行说教。如果屡教不改,我是不反对打的。古代老师不都有戒尺么?打手打屁股都是可以接受的。”张超说。
合理限度规定不明
体罚惩戒边界不清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峰看来,中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健全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学生适当的惩戒,有助于其健全人格的形成。
“实践证明,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于学生的不良习惯、做法予以及时纠正,伴之以必要的惩戒,对于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优秀的学生,是必要的。但是惩戒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
那么教育惩戒应该如何把握好尺度?又该如何界定体罚和惩戒的边界?
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王天星介绍,体罚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身体进行直接侵害,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如殴打、罚站罚跪等;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他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讽刺、侮辱学生、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等;教师惩戒是教师针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产生悔改之意,以达到矫正目的的一种教育方式。教育惩戒的对象是学生的过错行为,惩戒的程度也要视惩戒对象及其过错行为的具体情况而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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