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分工理论
柏拉图认为,国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他说,最初,人们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于是有了农民、牧人及各类工匠的分工。后来,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又出现了商人。所有这些都属于生产者阶级,他们的共同职责是为整个社会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履行国家的经济职能。再后来,由于城邦的不断扩大和城邦生活的不断扩充,人们的各种欲望和需求也不断增长。这些欲望和需求有时是互相冲突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城邦之间的战争,于是就需要有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集团。柏拉图把这个集团称之为“护国者”阶级。他们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家的安全,并且充当统治者的辅助人员。最后形成的是社会的统治者。他们是从护国者阶级中挑选出来并且经过精心教育培训而产生的哲学家,他们的职责就是执掌国家的权力、管理国家。至此,国家就正式形成了。柏拉图的上述思想虽然缺乏历史感,但把社会分工看成是国家的基础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在他的理想城邦中,他强调,统治者、护国者和生产者这三个阶级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互助。一旦达到了这种状态,正义的原则就算得到了实现。为了论证社会分工的合理性,柏拉图还进一步发挥了当时希腊人广为接受的所谓“四德”说。该学说认为,一个人的美德包括四个方面,即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总起来说,每个人多少不等地都享有四种美德。所不同的是,哲学家享有特别多的智慧,军人享有较多的勇敢。至于节制,它比较广泛地分布于社会各个阶级,分布于全体公民之中,它是天生优秀的和天生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协调性和一致性。换句话就是,柏拉图要求哲学家有智慧,要求军人勇敢,要求全社会、其中特别是生产者阶级节制。如果各个等级
都安分职守,国家就会井然有序,这样,第四个美德即正义就会自然而至。
柏拉图把人的天资区别开来。他说,上帝在造人时,在不同的人身上加了不同的金属:在哲学家身上加了金子,从而使他们成为高贵的统治者;在军人身上加了银子,从而使他们成为次一等的护国者和辅助治国者;在生产者身上加了铜和铁。‘这种身份是前定的,大家不应抱怨’,应该安分守己。他这样说: 人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铜和铁。但是又由于同属一类,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是。所以上天给统治者的命令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他们做后代的好护卫者,要他们极端注意在后代灵魂深处所混合的究竟是哪一种金属。如果他们的孩子心灵里混入了一些废铜烂铁,他们决不能稍存
姑息,应当把他们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农民工人的后辈中间发现其天赋中有金银者,就要重视他,把他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须知,
神谕曾经说过‘铜铁当道,国破家亡’。”
柏拉图坚持认为阶级关系不能打破,但为了保证让
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人掌握政权,柏拉图又反对
世袭制和血统论;因此,虽然他承认有个别情况,但总体上说来,还是不能乱了等级、乱了名分,不能“礼坏乐崩”。他接着说:“如果一个人天生是一个手艺人或者一个生意人,但是由于有财富、或者能够控制选举、或者身强力壮、或者有其他这类的有利条件而又受到蛊惑怂恿,企图爬上军人等级,或者一个军人企图爬上他们不配的立法者和护国者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工具和地位,或者同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这些职务,我看你也会觉得这种交换和干涉会意味着国家的毁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