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
一、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目的:为发动农民反对军阀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号)
影响: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反对军阀统治
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二、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
目的: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 ;
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
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①目的: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
②影响: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健康发展,成就显著。农业和工商业的产值迅速增长,人民负担大大减轻,军民生活明显改善。 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团结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
②影响:中共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认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地主对农民的债权和租佃关系。但对地主的封建剥削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这一措施把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解放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目的:调动广大群众革命积极性
政策:1946-5《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
影响: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五、农业合作化(三大改造时期,1953-1956年)
(1)背景:国民经济恢复,国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
(2)原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束缚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3)方针: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
(4)原则:自愿互利的原则。
(5)方法:典型示范,逐步推进。
(6)步骤: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以后,步伐加快,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
(7)作用: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基本实现了向生产资料公有制转变,土地由农民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
(8)1949—1956年,我国农村经济形势(或生产关系)的变化趋势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