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1、代理人与保险公司间非劳动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保险公司不能以劳动用工管理方式对代理人进行差勤管理(包括考勤扣款)
2、保监发〔2007〕123号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行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三)除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据个人保险代理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对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施罚款、处分、开除等处罚。
(五)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手续费(佣金)支付义务,不得因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扣减手续费(佣金)。
3、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反映,相比较来说诉讼成本可能较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6
1、代理人与保险公司间非劳动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保险公司不能以劳动用工管理方式对代理人进行差勤管理(包括考勤扣款)
2、保监发〔2007〕123号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行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三)除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据个人保险代理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对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施罚款、处分、开除等处罚。
(五)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手续费(佣金)支付义务,不得因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扣减手续费(佣金)。
3、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反映,相比较来说诉讼成本可能较高。
第3个回答 2010-06-18
一。是否向主管你们的领导请病假。二。是否有住院的诊断书,并出示给公司。
如果以前两条你做到了,保险公司无权扣钱,你可以投诉到劳动部门。
第4个回答 2010-06-18
我原来也是一名代理人,08年底公司开始对我们进行出勤扣款,我们每月都被扣400-800不等的金额。
后来我们和公司交涉,没有结果。09年3月,我把公司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为我们之间的为委托代理关系,在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无权扣款,而且这样的出勤扣款更是于法无据,最后判决返还我们的所有被扣金额。
您也可以保存工资条、代理合同等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