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9-17
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有关对主体的规定为: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在我国,只有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受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可以行使某些行政处罚权,但他们是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也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受委托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作为学校而言,其不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也没有得到行政机关的委托,所以不得采取罚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