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类(理科)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432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422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412分;
"山区"回族考生402 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354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344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334分;
"山区"回族考生324分。
四、体育类(文科)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425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415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405分;
"山区"回族考生39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
川区汉族考生364分;
川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山区"汉族考生354分;
川区回族、"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344分;
"山区"回族考生334分。
文、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公布的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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