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证重要性及别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我校每年都有报)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技师)、
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一、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只准带中性笔或墨水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入座。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应切断电源;
三、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四、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严禁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五、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六、考试截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一、人力资源管理师的申报条件
1、严格执行四、三、二、一逐级报考机制。
2、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