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同时在职会有问题么

第一家公司是正式员工,公司明确规定不准同时就职或者兼职。
但我已经告诉人事我打算辞职,决定2个月后走人。正在办辞职手续,任职期是截至到2个月之后。

与此同时我去第二家上班,正式员工的试用期。
第二家公司不知道我上家公司的辞职情况。

请告知有没有什么具体条款明确规定这样不允许?或者如果第二家公司默许了的话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如果给原单位造成影响,或者原单位提出,你不更正,这才会有问题。
你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30日后就可以自由走人了。
第二家默许了,你们是承担连带责任,是都有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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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9
最好不要

第二家公司难道没有给你要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法律有明文规定,这个叫重复用工。

重复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是欺瞒第二家公司,万一出了事情,会很麻烦,要赔钱的。
第二家公司不会默许这种事情的。

你可以和第一家公司商量一下,确实不想做了,他们应该不会为难你。
第2个回答  2010-06-19
在二家公司上班时间怎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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