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特别是计提防洪费的分录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营业税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税率(行业不同税率有点差异,一般是5%)计算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0.05(县级)

---增值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2

分录: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 也应纳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应用文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这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权,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

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附加税 百度百科——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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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6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管理费用-防洪费
货:应交税费-应交企业防洪费
(二级科目注明是“企业防洪费”是为了区分这个月要代扣代缴的个人防洪费)
第2个回答  2010-07-06
新的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这就是新会计科目;按有关营业税及附加税分录吧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五、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 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 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特别是计提防洪费的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防洪费

对新会计科目缴纳地方各种税费基金应进入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和应交税费。
第3个回答  2010-07-06
新的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第4个回答  2010-07-06
借 营业税费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防洪费
-应交XX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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