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中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网友咨询: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要如何证明?
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黄友艺律师解答: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通过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黄友艺律师解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中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可以进行劳动总裁。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黄友艺律师简介
联系方式:18937675432(微信同号)。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具有丰富的民商和刑事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建筑工程、公司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