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晋
近日,市民柯女士在美团点餐,却发现食物里有虫子,索赔时却遭遇多方踢皮球。近日,福州市消委会就此向美团发出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建议函,但该平台至今未回应。
外卖里吃出小虫子 商家拒绝按规赔偿
3月18日中午,市民柯女士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商家“吧食骨汤麻辣烫店”订餐,在用餐时,发现食物中有虫子,顿觉恶心。经联系,“吧食骨汤麻辣烫店”商家表示,最近因季节变化,旁边又在砍树确实出现不少小飞虫,已基本确认食物中虫子的来源。但当柯女士提出索赔要求时,却遭商家拒绝,仅同意退款,并告知自己有通过美团平台购买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险,让柯女士去平台申请理赔。
于是,柯女士向平台申请,但美团“放心吃”食品安全险却仅理赔了19.24元,这个价格是她实际支付外卖价格的两倍。
柯女士对处理结果不满意,3月19日,她再次向美团投诉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进行赔偿,经多次沟通,美团平台最终也只赔付100元美团使用劵,之后就不断推诿并以保险已赔付表示处理完毕。
“这个结果与‘《食品安全法》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要求相去甚远”。柯女士说,她和美团平台联系了不下10次,维权过程十分艰难。她认为,在确认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想要依法获得赔偿很难。
“放心吃”存在霸王条款 涉嫌误导消费者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放心吃”食品安全险存在大量“霸王条款”,如“仅立即送出的订单(非预定单)可享受保障”、 “食品中含有不可食用异物,按照已实际支付的食用订单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付不超过1500元”等,“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这类条款就成了商家、平台、保险公司相互推诿的挡箭牌。”该人士说。
近日,福州市消委会向美团发出电子商务平台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建议函,希望其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利用大数据加强入驻商家监督管理,引入理赔保险机制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应。
上述人士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市民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该人士提醒市民,收到外卖时应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打开后可查看餐饮性状,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取证联系商家,如果商家不能妥善处理可向平台或有关部门反映。
编辑:小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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