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下一步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获得工伤认定书之后,您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1. 仔细审查工伤认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如果您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您有权在收到该结论后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 对可能的赔偿金额进行评估。这包括计算因工伤导致的损失,如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可能的长期福利。
3. 着手处理工伤赔偿事宜。这可能涉及与您的雇主或其保险公司的协商,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工伤鉴定程序大致如下:
1. 工伤职工或其雇主应尽快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从专家库中随机挑选3名或5名相关领域的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 专家组将基于伤情提供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据此作出鉴定结论。
4.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雇主,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请记住,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您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过程由您的雇主、您本人或您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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