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打电话的违规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行车过程中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将面临扣除3分的处罚,并处以200元的罚款。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安全驾驶的重大妨碍,极大地降低了车辆行驶的安全系数。<!--
除了打电话,还有其他一系列行为也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例如:
更值得注意的是,抽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车时聊天、更换衣物、低头捡拾物品、观看车载电视等行为也被视为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这些行为同样会面临200元罚款和3分的扣除。
为了确保道路安全,我们务必避免以上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