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人,女朋友家是鹤壁的,不过现在也定居西安了,目前我们已经订婚过了,我提供房子(无房贷),自己装修,家具电器也全都是男方这边出,给女方了一万的彩礼钱,女方家也不用赔什么东西了,这是现在的大概情况。
但订婚的时候我送她了条金条项链,父母送了个耳钉,当时父母想着这就算结婚首饰之一了,如今我也给她买了金戒指,但我女朋友认为耳钉和项链不算在结婚首饰中,结婚应该是五金,如今她只要三金:金手链,金项链 金戒指。戒指我已经买过了,手链我也打算买,但项链我认为订婚的时候已经买过了,就不用算在内了,但她好像觉得很委屈,甚至说实在不行她就自己买个金项链对外号称是我买的,我就不明白了,我这样做是委屈她了吗?是不是真像她所想的,西安结婚都是五金?(五金都什么五金啊?)订婚时给的项链和耳环难道什么都不算?
我觉得本身家庭都不是多么富裕,量力而行就好了,我体谅她,不要她的彩礼了,一切操办全由我家来了,她是否也可以让一点?什么都要 又什么都不让不合适吧?
最主要的问题我想问大家 到底结婚我给的项链和戒指能否算在结婚首饰中?就算是要五金,我给了项链 耳环 戒指了是否已经包括3样了?还是像她说的,项链和耳环是订婚给的,所以要另算?
我明白2楼说的应该大方些,可我已经很大方了,没有说小气的不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这边出,买房 装修 酒席 等等,女方家是一分都不出的,很少有嫁女儿是一分都不出的吧,按理多少该分担点,不过我体谅她的情况 所以也从没抱怨什么,我都要自己去买就是了。以后就是结婚了,真需要钱做什么,我看估计也从丈母娘那里拿不出钱的。这都没什么,问题是 现在我也确实没多少钱了,都不富裕 全部担子都压在我家一家身上已经很难了,但我也从没给她埋怨过什么,我都没对她要求过很多该她家出力出钱的地方,为何她却总是对我不满意呢?互相包容下不就好了。她总是要求很多这样那样的规矩,可我却从没要求她家怎么样吧~~
想想我父母辛苦一辈子 挣的钱全都用在我结婚上甚至都还不够,我也不好受,还好我还有点积蓄,不然按她家这样的情况 我也结不起了。她还有2个妹妹,姐姐结婚如此,妹妹估计也要如此了 看来只能找个有钱人嫁了,不然到时候要两家一起买房或者装修时候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