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应聘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的医生岗位时,通过了应聘科室的面试和医务科的笔试,在入职体检结束后,被人事科告知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不合格的原因是胆结石,我之前参加过相同的入职体检并没有因为胆结石而不合格,我在网上查相关的体检标准时也没有查到胆结石!人事科只给我说是医院规定,我要看医院的体检标准也没让我看,人事科的做法合理吗?我有什么办法争取到这个岗位?目前我把这个情况反应到了医院纪委,医院纪委让我等等待回复,我感觉我这个做法有点冲动,可能会适得其反。。
向医院纪委反映之前也向市卫计委人事处咨询过,卫计委人事处的说法是医院招聘的是外聘人员,让我问医院人事科!他们只管正式编制人员的招聘!。。向医院纪委反映到现在快一周了,问过两次都是让我等回复。我觉得这应该是件很容易弄清楚的事,难道真有暗箱操作?
不是!是这个事情让我很气愤,即使进不去,我也要把这个事情搞清楚!到底是医院的规定还是人事科自作主张!如果真有这种规定,虽然我不懂法律,我觉得这个规定也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