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61岁就去世了,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如题所述

都说人生无常,有那么一部分人真的挺点儿背的,可能还没等到退休或者是刚刚退休人就没了。这个时候,他们之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该怎么办呢?

明确地说,这个钱能退,但是只能退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凡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不但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以全部退回,其遗属都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和怃恤金。

由于这一块没有国家统一标准,而是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所以地区之间是有差别的。

       

在职职工死亡和退休后死亡能领取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在职职工死亡,那么社保能够退的钱就是死亡时个人账户中全部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退休员工死亡之后能够退的钱是,个人账户余额乘以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按照目前的退休年龄来看,个人账号中的钱肯定还有不少。

目前的退休政策,职工的退休年龄还是六十岁。而61岁去世,那就意味着刚刚领了一年退休金而已。

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中的钱肯定是没有领完的。因为按照目前的政策来看,个人账户当中的钱需要到71岁左右才可能领完。

而这部分没有领完的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死者家属可以带着死者的资料到社保局核酸个人缴纳的钱还剩多少。

       

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去年我表哥因为癌症去世了,去世时刚刚五十出头的年纪。他这个年纪是怎么也达不到退休年龄的,所以他去世之后是由表嫂和他的女儿一起到社保局办理的手续。

虽然表哥年龄不大,但是参加工作比较早,他累计缴费的年限已经有二十七八年了。

具体怎么计算的我不知道,但是后续听说光是他个人账户里的钱大概有个不到十万块钱吧。这笔钱之后社保局直接让家属领走了。

       

至于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那肯定是不能退了。

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这部分钱会划归到社保公共账户当中,作为基金另作他用了。

单位缴纳的钱本来进入的就是统筹账户,原则上就不属于是你自己的钱,所以自然也不能让退给你的家属了。

       

其实社保“退钱”这个说法就不准确。

准确地来说,个人账户这部分钱也不叫退,而是逝者的继承人来继承。

这一部分钱,就相当于逝者提前存在社保里的,和我们在银行里的定期存款有些类似。

因为这部分钱本来就属于个人,所以由个人的亲属来继承自然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结语:

随着现代医疗的发展,人们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了。但是,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真的等不到领取退休金的那一天,这时候他们当初缴纳的那些费用就成了家属们的一个心结。

现在的正常虽然是只能继承个人账号中的那一部分钱,但是对于家属们来说也算是好事一件,毕竟有总比没有强。

碰上一个缴费年限比较长的,那么还是有那么几万块钱可以让家属安身立命的,这也算是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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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8

交了社保61岁就去世了,之前交的社保能退休钱吗?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61岁已经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应该属于已经办理退休,如果61岁还没有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就说明养老保险缴费还不足15年。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61岁如果已经办理退休的情形。

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等五大保险,如果属于在岗职工,就需要缴纳五险,但在办理退休以后,失业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已经过了时效性,这是无法退回的,加上生育险和工伤保险是属于单位缴纳的个人没有缴费,这更是无法退回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已经办理了退休,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也不存在退回自己缴纳的钱的问题。

但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这是永远是属于个人自己的钱,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这部分钱是可以退回的,但是在办理退休后,已经计入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资金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61岁去世,实际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只领取了12个月,那么余下127个月这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可一次性支付给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也就是返还到社保卡里的钱,如果还没有使用完的,这部分钱也是可以继承的。

第二,61岁如果还没有办理退休的情形。

如果61岁了由于缴费年限还没有交满最低的15年就已经去世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这部分,也是永远属于自己的钱,这部分钱如果参保人去世后也是可以继承的。个人账户部分包括了自己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息两个部分。如果属于在岗职工,就是个人缴纳的8%和产生的资金利息;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就是计入个人账户的8%和产生的资金利息。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就是单位缴纳的部分,或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中计入统筹账户的12%,这部分钱是不能退还的;医疗保险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的2%和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如果没有使用完的,这部分钱也是可以退还的。由于医疗保险具有比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医疗保险计入统筹基金的部分是不能退还的。

第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以后,其家属还要享受死亡待遇。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是办理了退休还是没有办理退休,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都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各个省的规定不同,标准和计发基数也是不完全相同的。退休人员基本上是按照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作为计发基数,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计发月数,但最高不能超过20个月;没有办理退休的人员,是按照本人的缴费基数作为计发基数,也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最高也是不能超过20个月。具体标准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综上所述,交了社保61岁去世了,不管是否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都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一次性计发给家属,但是养老保险计入统筹账户部分是不能退还的;医疗保险计入统筹基金部分,由于已经过了时效性也是无法退还的。除此之外,家属还要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加上个人账户部分,基本上能与自己缴纳的社保费用持平,甚至还要高于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第2个回答  2021-05-15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因为我的领域是三农,所以我就只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相关内容予以回答。

新农保现在和城镇居民并轨,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还是用新农保这个旧称呼。

缴纳了新农保的农民,不满六十周岁以及在六十周岁以后,如果没有领取够139个月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参加新农保的农民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基层养老金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

基础养老金账户

简单来说,基础养老金就是各级政府无偿白给农民的养老金。也就是说,不管你缴纳没缴纳新农保,六十周岁以后国家都会给你发这部分钱。现在七十多岁人领取的就是这个钱。

这个基础养老金由中、省、市、县四部分组成,国家都标准是55元,省市县根据自己情况确定标准。我们县现在的标准是115元,在全国范围这可能是最低的了。

个人账户

可能有人会说,这个不用解释,个人账户就是个人缴纳的新农保的总和。

这个理解其实是不对的,或者说太片面。

个人账户不光包括个人缴费,还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等。

以政府补贴为例,国家规定凡参加新农保的农民,哪怕是选择100元的最低档缴费,政府至少同时给予30元补贴,缴纳500元档次以上的,政府至少补贴60元。这是至少,如果地方政府有钱,还可以增加补贴。注意,这政府补贴属于个人账户,和刚才说的基础养老金不是一回事。

再比如,有些村集体经济较好,可以为每个村民补助新农保缴费,还有比如我们这里的村干部,政府每年给予1000元的新农保缴费,还有所有这些个人账户的利息等,都记录在个人账户总额。

参加新农保的农民六十周岁以后每月能领取多少钱呢?就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为什么是139,理由是什么,这个是政策规定,肯定是有道理。

对这个139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一年12个月,139基本就是11年半,也就是说用139个月你就把你个人账户的钱全部领完了。

结语

现在问题来了,就像题目说的那样,如果在六十一岁的时候人就去世了,没有领够139个月,个人账户剩余的钱怎么办?

剩多少退多少,退给参加新农保的继承人,没有够六十周岁的也一样,个人账户总额全部退给继承人。

活过72岁,准确的说是71岁半你就赚了,寿命越长赚的也就越多,没有的话只能说也不吃亏。

第3个回答  2021-05-15
可以的,如果交了社保后就死亡了的话,可以通过其继承人向社保局申请的提取其名下的社保金余额的,在这一点上法律是明确规定的,继承人有这个权利。
第4个回答  2021-05-15
可以退钱,只要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属身份证明就可以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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