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护理费,营业费,精神损失费有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工伤十级的,是没有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的。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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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4
  一、护理费
  工伤十级住院期间,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经医院书面建议,由单位负责护理,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按所在省规定的标准执行,通常为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70%至100%。
  二、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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