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弯让直行责任认定

今天我由东向西行驶,过十字路口左转弯,当车身已完全转过来后,一辆出租车由南向北行使,撞到我车左前方,请问是否我该负全责

1.
照你所述此次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看到你在强调“只要有人不怕牺牲的愿意从“后面”撞上我们”这个后面很重要啊,在后面撞叫追尾。可是你被撞的部位在左后门,并且撞出了个坑,也就是说当时你的车是挡在了电动车的前面,阻碍了电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你违反了“转弯让直行”的法条。
2.
你还说电动车离你十米你没有避让,以为可以过去。这点属于你判断失误,因为事实证明你没有安全的完成转弯。“转弯让直行”就是说转弯的车辆必须在不妨碍直行车辆通行前提下转弯,在你转完过程中妨碍了直行车辆的通行,就要负全责。
3.
“另外说是3天之内可以申请复议”,超过三天的呢?三天以内提出异议,由交警的升级部门复议。三天以后责任认定书生效,但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2项的规定,车辆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下讨论中有来车、车辆字眼的,指的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2.
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转弯让直行。(为什么说是相对方向的,因为后面有法规和这个冲突。所以常说的转弯让直行只适用于同一道路的相对方向)
3.
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4.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5.
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6.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7.
信号灯控制的转弯或直行一方有优先通行权。红灯右转车辆应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此时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在控制,和在第一种情况中的转弯让直行无关。绿灯时右转车辆只需要让绿灯直行的非机动车。
8.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9.
上一轮信号放行转弯车优先通行,上轮信号灯黄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或右转的车,本轮信号灯绿灯直行车应当让行。
1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11.
有标志标线控制的直行车让不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车先行。受辅路标志控制的,让有主路标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机动车。有让行标志的,直行要让转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1

这算谁的责任 拐弯让直行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7
◆追尾交通事故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特殊交通事故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