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QS)编号规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i ye Sheng chan xu ke"(企业生产许可)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2、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3、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扩展资料
《办法》提出,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办法》还提出,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公布 3月1日起施行
进货与生产最多相差1天,该怎么写
追答进货跟生产日期有什么关系?没啥关系。我写1.5和1.6就是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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