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把财产都分配给一人,其他儿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不给,那么在法律上这个遗嘱是成立有效的吗?

如题,遗嘱第一位还是说立不立遗嘱都没有用?遗产分配即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无效的必须依照法律平均分配吗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在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所规定的来继承,不涉及到顺序问题,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所以,如果是立嘱人的自愿行为,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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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6
立完逞嘱去司法局公证、下
第2个回答  2018-12-16
有效,不尽义务的分不着遗产
第3个回答  2018-12-16
你的想法在法律上是可以
被认可的
第4个回答  2018-12-16
应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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