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培诗案:“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
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
2、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3、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清朝。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后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
4、“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一对故友重逢,对月畅饮之后即将分别,其时恰逢月朗风清,被送者感激万分,便对送行者吟了一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不料雍正帝认定,此乃“怀念亡明,诋毁大清”。即:公然怀念明朝的月,诋毁大清的风,其罪当诛,可怜一介书生有口难辩,眼睁睁地掉了脑袋。
5、“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乾隆年间,礼部侍郎沈德潜在《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之句,朝廷认为是影射满洲人以异族夺取朱明皇位,虽死,仍被下令剖棺锉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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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有一次翰林官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雍正帝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于是挑剔说这“清风”就是指清朝,这一来,徐骏犯了诽谤朝廷的罪,把性命送掉了。
2,“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
乾隆年间,礼部侍郎沈德潜在《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之句,朝廷认为是影射满洲人以异族夺取朱明皇位,虽死,仍被下令剖棺锉尸。
3,“一把心肠论浊清”
胡中藻是乾隆元年进士,官至内阁大学士,因卷入鄂尔泰与张廷玉的两派之政争,被乾隆皇帝借其作《坚磨生诗钞》入罪,腰斩。(当时胡中藻这哥儿们神经末梢发达,竟在腰斩之后用血写了十三个冤字才气绝身亡)
诗钞中有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皇帝认为加“浊”于“清”之前,是侮辱大清;又“记出西林第一门”,被解为“攀缘门户,恬不知耻。”于是他宣称:“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之诛查嗣庭!”。
清朝打击异己分子,镇压对自己统治不利的思想言论而制造的一些因言论而获罪的案件。清朝的文字狱案件多样,纵观有清一代,尤以清初顺治,乾隆时期最甚。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已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顺治帝施文字狱7次,康熙帝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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