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我的房子为婚前财产,我想以後要是我过世了,我房子归我儿子

所有,请问我要在那里办手续?

  就该案例而言,如果该房产是提问者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其就有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想在其去世后,将房产给其子女的。那么,其应该在生前立下遗嘱。如果不立遗嘱,那么其配偶也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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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8
对于这个问题是可以的,你是有支配权的,因为你们的房子已经是婚前的财产,所谓的婚前财产,就是说它是可以通过你自己可支配的,你想给谁就应该给谁?这也是你自己的想法,因为你虽然你是二婚,但是在作为结婚当中,大家都能意识到婚前财产和婚,婚后财产的分配都是不一样的,婚后财产是需要你们俩都同意才可以支配婚前财产可以通过自己就可以支配,所以防止归你儿子,这也是正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2
  可以由你立遗嘱,明确你的该套房屋以后由你儿子一个人进行继承。
  如有必要,还应该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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