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后,很多农户对其都不是很明白,不知登记后会带来哪些好处,那农村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建房迷注释,这一块就是真正与我们建房迷有关的)(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农村自建房也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