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职称延长至65周岁

如题所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2014年12月修订)》(校人发〔2014〕3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达退休年龄或2022年达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工作量饱满的教学、科研一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年满6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长至62周岁退休:
      1.在规定年龄内招收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内有未毕业学生的研究生导师。
      2.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在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研究生导师。
      (二)年满62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长至65周岁退休:
      1.正在主持省部级重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研究生导师。
      2.正在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的研究生导师。
      3.在规定年龄内招收博士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内有未毕业博士的博士生导师。
      4.国家级教学名师且仍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
      (三)年满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继续申请延长至68周岁退休:
      1.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博士生导师。
      2.正在担任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的博士生导师。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附件二,根据存档要求,请用A4纸张打印)并亲笔签名。
      (二)至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经职能部门审核过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延聘二级单位研究,延聘二级单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意见,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份送至人事科(行政北楼319室),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586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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