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常规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新建项目(该事项内容包括完成本市跨区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

(2)预缴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3)申报结果查询;

(4)税款缴纳;

(5)打印完税凭证;

(6)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7)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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